哪些情况下业主不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重庆律师解读最新法条

重庆律师结合案例谈谈不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几种情况
 
情况一关键词:邻居违章搭建、整改通知
案例
某物业公司从2016年开始负责上海市奉贤区某小区的物业管理。
其间,业主王某因邻居擅自违章搭建而深受困扰,遂向物业反映。
物业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并上报有关部门,但事情并未得到解决。
王某认为物业公司未尽管理之责,故而拒交物业管理费。
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物业管理费。
王某认为,物业公司有责任维护小区秩序,对于违章搭建的事情,物业可以强制拆除,但是事情一直没有解决。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管理义务,故不同意支付物业费。
物业公司认为,在接到王某反映后,公司一方面向违章搭建的业主发出整改通知书,一方面向所在居委会、房管局、拆违办等政府部门沟通,请求解决此事。公司已经发出整改通知书并上报有关部门,尽到了管理义务,业主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用。
 
重庆律师以案说法:
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了管理服务,业主理应向物业公司缴纳管理费。
业主违章搭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现象是属于公共秩序和公共事务管理上的瑕疵。
收到投诉后,物业公司已采取了积极措施,向违章搭建业主发出整改通知书。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又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反映,证明其已经尽到了相应的通知、报告义务,且物业公司并没有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权利,故业主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没有法律依据。
 
在法院主持下,王某当场付清了欠缴的物业费。



情况二关键词:车辆被盗
案例
2017年9月,张某放在小区的电动车被盗丢失,张某认为其电动车被盗是由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疏于管理的责任,遂向物业公司索赔,遭到物业公司拒绝。
随后,张某又要求以两年的物业管理费折抵赔偿款,物业公司一直未作答复。故张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期间,没有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将张某诉至法院。
由于张某不能证明其电动车被盗是由于物业公司未履行约定义务导致的,故张某以此为由不交物业费,法院不予支持。
重庆律师以案说法
业主以“物品被盗”作为物业公司违约的事实,这种违约不足以构成根本性违约、从而完全免除业主交费义务。因此,车辆被盗不能成为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的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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