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吃榜”踩雷?你看到的可能是假榜

出去吃饭,你一般会怎么选餐厅呢?到了陌生的地方,很多平台都有美食推荐板块,其中某平台推出的"必吃榜"被很多打卡爱好者用来参考。那么,店内挂着的“必吃榜”牌匾到底是真是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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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上海普陀警方接到一起辖区居民的报案。这位居民称,他慕名来到一家挂着某平台"必吃榜"牌匾的餐厅吃饭,但菜品和服务都不及预期,他怀疑这家餐厅挂的牌匾很可能是假冒的。带着疑惑,这位居民在网络平台搜索,发现根本没有这家餐厅,他感觉自己可能是被骗了。于是,民警联系了推出必吃榜的平台,经核实,确认这家餐厅并非"必吃榜"的上榜餐厅。

法律依据及刑事责任

其后通过与平台方核实,办案民警确认,"必吃榜"在2018年就已经被平台注册成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警方经过研判认为,虽然购买和悬挂假冒"必吃榜"牌匾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制造和销售假冒牌匾,如果数额达到立案标准,就构成侵害注册商标权犯罪。

假冒牌匾系从网店购买

据涉事餐厅负责人介绍,他们所挂的假牌匾是从某电商平台的网店里购买的。平台方也确认,他们根本没有授权任何第三方制作和销售"必吃榜"的牌匾。随后,警方对这家网店进行了刑事立案调查。

经调查发现,涉案网店累计销售"必吃榜"假牌匾的金额达100万元,已远超5万元的立案标准,这些假冒的牌匾通过快递被寄往全国各地。在围绕这家网店展开调查后,警方发现,这家网店的实际经营者是广东汕尾的一名陈姓男子。除网店之外,犯罪嫌疑人陈某在线下还经营着一个专门卖奖杯奖牌的实体门店,随后警方将调查重点放到了实体门店上。

侦查中,除了发现大量用于展示的"必吃榜"牌匾成品外,警方还在门店发现用于制作"必吃榜"牌匾的原材料和制作工具。除陈某之外,参与实施犯罪的还有李某、林某等人,其中李某还独立控制着另一家网店和实体门店。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陈某、李某等人通过在某电商平台注册的两家网店,累计销售假冒"必吃榜"的牌匾达上万块。通过查询发货快递记录,警方发现,购买这些假冒牌匾的都是餐饮行业的经营者,每块牌匾价格在100元左右。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办案民警对陈某、李某等人实施抓捕,到案后陈某等人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多方协作打击违法行为

目前,在某电商平台上输入必吃榜几个字进行搜索,可以看到仍有人在制售此类牌匾。某平台必吃榜团队工作人员朱阳煜表示,团队也发现了某些平台上存在违规链接,该团队法务知识产权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持续进行打击,同时奖牌的线下制作工艺每年都会迭代。

警方表示,已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沟通,两家职能部门将开展协作。对于平台来说,平时要加强对企业,包括商标的维权意识,一旦发现有相关案件线索,应及时报警。对于已经购买了假冒“必吃榜”牌匾的商户,警方表示将通过上门走访、发函等方式,逐一进行法律告知及批评教育,并对涉案的假冒牌匾进行调查取证和依法收缴。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李某、林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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