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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婚姻走到尽头,选择在香港启动诉讼离婚程序的家庭不在少数,但香港离婚法律体系与内地存在显著差异,在香港地区离婚必须通过法院,分为两种方式:离婚申请(双方提出)和离婚呈请(单方提出)。无论哪种方式,明确离婚请求理由,是顺利推进程序的核心前提。本文将结合香港《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详细拆解香港诉讼离婚的常见请求理由,并庭提供专业法律支持指引。
part 1
香港离婚的核心前提
与内地离婚制度不同,香港法律规定离婚的唯一法定理由是“婚姻已破裂至无可挽救”。也就是说,无论当事人以何种情形申请离婚,最终都需证明这一核心前提,而具体的“事实依据”则是支撑该前提的关键——香港法律明确了5种可用于证明婚姻破裂的具体事实,这也是当事人单方提起离婚时最常见的请求理由。
part 2
香港申请离婚的常见理由
1. 通奸事实:对方与第三者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2. 不合理行为:配偶行为让申请人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比如:实施家庭暴力;长期忽视家庭责任;沉迷赌博、酗酒等。
3. 双方已经至少连续分居1年,且其配偶也同意离婚
4. 双方已经至少连续分居2年(无需配偶同意)
5. 配偶无合理理由遗弃申请人满1年
part 3
香港诉讼离婚的实务难点
对涉外家庭而言,香港诉讼离婚的难点不仅在于明确请求理由,更在于跨境因素带来的阻碍:
跨境证据收集难:如分居证明、通奸证据需在香港或内地两地调取,涉及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认定;
法律适用差异:香港与内地在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如香港的“婚姻财产均分”原则)的规则不同,需结合两地法律制定策略;
程序衔接复杂:香港离婚诉讼周期较长,需熟悉香港法院的立案流程、庭审规则,避免因程序失误延误案件。
这些难点往往需要专业的涉外婚姻家事律师介入,通过熟悉香港法律规则与跨境协作流程,为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胜诉概率。
如果您正面临香港诉讼离婚的困惑,或需要咨询涉外婚姻相关法律问题,欢迎联系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涉外婚姻家事团队】。我们将以专业的跨境法律能力,为您的婚姻家事纠纷提供清晰指引,让复杂的涉外离婚程序变得更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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