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特许经营行为
商业特许经营行为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商业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知识产权的授予使用、特许人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和持续指导能力、被特许人在统一模式下经营并向特许人交纳费用。
二、商业特许经营有哪些特征
在商业特许经营这个关系当中,特许权人提供或有义务在诸如技术秘密和训练雇员方面维持其对专营权业务活动的利益;而被特许人获准使用由特许权人所有的或者控制的共同的商标、商号、企业形象、工作程序等,但由被特许人自己拥有或自行投资相当部分的企业。
一般而言,特许经营有如下特征:
1、特许人必须是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
2、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具有契约关系,即特许权人与被特许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合同关系。商业特许经营本质上是一种民事行为,双方的关系是依赖于特许经营合同而存在及维系的。
3、特许人将允许被特许人使用自己的商号和(或)商标和(或)服务标记、经营诀窍、商业和技术方法、持续体系及其他工业和(或)知识产权。
4、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
5、特许经营是一种持续性关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三、商业特许经营相关问题
商业特许经营不是一个行业,它是一种经营模式。特许人输出自己成功的经营资源、成熟的经营模式等无形资产,与被特许人的资本相结合,进行市场份额和品牌价值的扩张。
在我国现阶段,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必须为企业,企业以外的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不能作为特许人进行特许经营活动。
法律规定: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八条: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成功的商业特许经营应该是双赢的合作,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每一位商事主体都应当积极学习不同的商业模式以及相关法律知识,掌握商业特许经营的特征,为以后从事相关商业特许经营等商事行为提供法律上的支撑,以上就是承业律师小编收集到的关于商业特许经营有哪些特征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