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离婚,贷款如何承担呢?
华华与丈夫两人现有的住房是几年前共同贷款购买的,总价值为90余万元,采取的是首付3成按揭10年的付款方式。最近,两人办理离婚手续时为分割房屋产权和贷款发生了纠纷,来到八角司法所寻求帮助。
华华的丈夫认为,房子的首付是自己支付的,每个月的按揭款也是自己工资收入支付的,因此房屋的所有权应该归自己。而华华认为,作为妻子,除去房屋贷款,婚后财产里应当有一半属于自己。
司法所工作人员解答:由于银行的贷款尚未还清,所以离婚时遇到的房产分割问题不仅涉及夫妻二人共同财产的分割,也涉及夫妻二人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由于财产和债务纠葛在一起,所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也应同时明确“共同债务”部分。按照平分的原则处理,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