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交通事故鉴定结论怎么办?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随着车辆的增多,道路交通事故也有逐年递增的趋势。

不同意交通事故鉴定结论怎么办?

  读者张先生:我去年11月在回家路上被车撞成重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随后交警部门作出事故鉴定结果,以我在红灯时横穿马路为由要我承担全部责任,我不服,因为我当时在绿灯时才过马路的,关键是当时就我一个人过马路,导致最后被肇事车撞了也没人给我作证。但我听说交警部门做的认定,法院不能更改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如果你认为在责任认定和重新认定过程中都受到了不公正待遇,那么你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你也可以以肇事者为被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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