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网红打卡地“天空之镜”涉虚假宣传当地文旅局致歉

湖南郴州滴水源景区“天空之镜”仅是一块镜子铺在地上。景区发布情况声明称,给游客造成了极为不好的体验,会立刻整改。27日,郴州市临武县文旅广体局党组书记袁章成表示,真心向游客道歉。重庆律师特谈谈相关法律知识。
 
视频显示,景区内游人络绎不绝,一块名称为“天空之镜,免费拍照”的温馨提示牌挂在桥栏杆上,桥面是由镜子铺成的地面。拍摄者说:“这就是传说中的天空之镜,就是几块镜子在这里,夸大宣传。”
滴水源景区发布情况说明,“天空之镜”项目前期预热过程中,宣传团队把关不严,使用的宣传照片过度渲染,导致与游客实拍反差很大。后期的管理组织也未能跟上,造成现场凌乱的感觉,给广大游客带来了极为不好的体验感。
对此,滴水源景区表示歉意,并会立即全面整改,撤除活动广告,整改期间暂不对外开放。
郴州市临武县文旅广体局党组书记表示,“游客来临武县在体验中感到失落和反差,我们表示真心的歉意。”之后会做详细的调查,总结其中的不足,促进临武所有景区能够向全国最高标准看齐。
 
关于湖南“天空之镜”网友表示:
@于辰欢:哈哈哈……化妆和素颜的区别,P图和没有P图的区别!!
@雪狼素素2016:选最好的天气,专业摄影师,拍摄之前镜子擦无数遍,而且最最重要的,只有模特那一两个人,对了,再外加点儿PS
@2020年要有多多多多多存款:这算不算虚假宣传阿
@走戉升飞:跟那个什么灯海之类的一个套路,朋友圈一堆转发送门票之类,实际去过后大部分默默无言(不好意思说被骗?[笑而不语]),要那么美肯定一堆晒照了~[笑cry]
@无聊笨蛋碰碰车:其实旅游更应该因地制宜 当地有什么值得开发的就努力做精开发 没必要照搬别的地方的
 
律师说法:
一、虚假宣传是什么?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也就是公认的商业原则,应当受到处罚。所以,企业的虚假宣传如何处罚,哪个部门管理?


 
二、企业的虚假宣传如何处罚,哪个部门管理
1、虚假宣传处罚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明确规定: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及201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2、主管部门
主要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例外是其他具体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查处。
3、处罚规定
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商业宣传主要围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最主要是对它们的特征、地位、价格、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等情况,进行虚构宣传。
虚假宣传行为有多种形式,所以要先了解好企业的虚假宣传如何处罚,由哪个部门管理的法律规定,才能更好地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上文重庆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湖南网红打卡地“天空之镜”涉虚假宣传 当地文旅局致歉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都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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