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说:当代人的密码,都藏在了手机里面,手机也变成了当代人们的外置器官,手机完全不能离身。手机在给生活带来便利和快乐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隐秘的烦恼。重庆律师特就看手机引发蒙牛因罗志祥事件再遭“代言人”危机?谈谈广告代言人应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一、罗志祥周扬青分手 全网吃瓜
罗志祥前女友周扬青就因看了罗的手机后,于昨日发长文承认,已与罗志祥分手一段时间,更曝男方数次劈腿、与多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还会经常举行正常人都无法想象的“多人运动”。
相关话题热度,火遍全网,网友集体玩梗,各种动图、截图、PS,喂饱了每一个吃瓜群众。
同时,罗志祥的人设坍塌,也让相关品牌方如坐针毡。
首当其冲的,就是除事件回应外,罗志祥最新微博中宣布成为代言人的品牌——蒙牛纯甄。
蒙牛才因肖战227事件,临时撤下真果粒新品代言广告。时隔两月,情景再次重现,开屏广告从罗志祥紧急替换为赵丽颖,也无怪蒙牛的国民竞品遭到网友调侃“蒙牛的代言人可能是伊利推荐的吧”。
二、律师:广告代言人应担这些法律责任!
娱乐圈的瓜太多了,只想安安静静地给大家分享一点点法律问题。鉴于名誉权、隐私权、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多人运动”是否涉嫌违法等等问题已有律师做出详细解答,以下就普及下广告代言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在中国广告协会的《广告代言人的法律界定及行为准则》中,提到了广告代言人的一般义务和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
1、广告代言人的一般义务
作为公众人物,广告代言人应当做到:
(一)自觉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恪守个人品行,慎重对待在公众场合的言行举止,与黄、赌、毒等各种违法悖德的行为划清界线;
(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奉献爱心,回报社会,参加包括制作发布公益广告在内的各类公益活动,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形象和名誉;
(三)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积极、正面、阳光的理念和态度,抵制虚假、丑恶、低俗的社会风气。
2、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
根据《广告法》,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一)民事责任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二)行政责任
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1.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2.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3.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三、延伸:虚假宣传?广告代言人面临法律风险
2015年修订之前的广告法,对广告代言人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法律上没有约束,仅仅依靠道德上的规范,就形成了广告市场上的乱象,被查出问题的不在少数:
2007年,某相声演员代言的“藏秘排油茶”广告因涉嫌虚假宣传被北京工商部门立案调查;
2009年,中国广告协会点名批评某知名相声演员,称其代言的天元牌亚克口服液、澳鲨宝胶囊、渭肠益生元等10个食品、药品广告涉嫌虚假宣传;
2015年,某艺人代言的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被上海市工商局认定,构成虚假广告宣传,佳洁士所属公司被处罚603万元。
明星代言产品 可能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新广告法对代言人的行为进行了约束。
当代言人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的,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三年内不能再代言。
除了面临行政处罚,还有可能面临民事责任。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有人购买的产品或受到的服务并非宣传的那样,自身利益受损,是可以要求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
吃瓜群众别就相关内容深扒造谣了,否则又是另外一个法律问题了。通过上文重庆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蒙牛因罗志祥事件再遭代言人危机?广告代言人要担这些法律责任”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都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一、罗志祥周扬青分手 全网吃瓜
罗志祥前女友周扬青就因看了罗的手机后,于昨日发长文承认,已与罗志祥分手一段时间,更曝男方数次劈腿、与多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还会经常举行正常人都无法想象的“多人运动”。
相关话题热度,火遍全网,网友集体玩梗,各种动图、截图、PS,喂饱了每一个吃瓜群众。
同时,罗志祥的人设坍塌,也让相关品牌方如坐针毡。
首当其冲的,就是除事件回应外,罗志祥最新微博中宣布成为代言人的品牌——蒙牛纯甄。
蒙牛才因肖战227事件,临时撤下真果粒新品代言广告。时隔两月,情景再次重现,开屏广告从罗志祥紧急替换为赵丽颖,也无怪蒙牛的国民竞品遭到网友调侃“蒙牛的代言人可能是伊利推荐的吧”。
二、律师:广告代言人应担这些法律责任!
娱乐圈的瓜太多了,只想安安静静地给大家分享一点点法律问题。鉴于名誉权、隐私权、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多人运动”是否涉嫌违法等等问题已有律师做出详细解答,以下就普及下广告代言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在中国广告协会的《广告代言人的法律界定及行为准则》中,提到了广告代言人的一般义务和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
1、广告代言人的一般义务
作为公众人物,广告代言人应当做到:
(一)自觉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恪守个人品行,慎重对待在公众场合的言行举止,与黄、赌、毒等各种违法悖德的行为划清界线;
(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奉献爱心,回报社会,参加包括制作发布公益广告在内的各类公益活动,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形象和名誉;
(三)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积极、正面、阳光的理念和态度,抵制虚假、丑恶、低俗的社会风气。
2、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
根据《广告法》,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一)民事责任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二)行政责任
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1.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2.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3.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三、延伸:虚假宣传?广告代言人面临法律风险
2015年修订之前的广告法,对广告代言人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法律上没有约束,仅仅依靠道德上的规范,就形成了广告市场上的乱象,被查出问题的不在少数:
2007年,某相声演员代言的“藏秘排油茶”广告因涉嫌虚假宣传被北京工商部门立案调查;
2009年,中国广告协会点名批评某知名相声演员,称其代言的天元牌亚克口服液、澳鲨宝胶囊、渭肠益生元等10个食品、药品广告涉嫌虚假宣传;
2015年,某艺人代言的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被上海市工商局认定,构成虚假广告宣传,佳洁士所属公司被处罚603万元。
明星代言产品 可能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新广告法对代言人的行为进行了约束。
当代言人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的,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三年内不能再代言。
除了面临行政处罚,还有可能面临民事责任。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有人购买的产品或受到的服务并非宣传的那样,自身利益受损,是可以要求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
吃瓜群众别就相关内容深扒造谣了,否则又是另外一个法律问题了。通过上文重庆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蒙牛因罗志祥事件再遭代言人危机?广告代言人要担这些法律责任”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都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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