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事故律师汇总:重庆酒驾、醉驾查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

夏季,是酒驾高发期,重庆市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针对酒驾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一、重庆酒驾、醉驾查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
1、重点时段
以19时至次日凌晨4时为夜查重点时段;同时加强对喝早酒、隔夜酒、晌午酒后驾车行为的查处力度。
2、重点区域
各区(县)城区的餐饮、娱乐聚集区和住宅区停车场周边道路为查处重点区域;农村地区以村镇、集市周边道路和交通事故易发路段为重点区域。
 
酒驾高发地酒驾高发时段
1、酒驾高发地
参考之前执法检查和交通事故数据分析,娱乐区域酒后驾车和(酒驾)交通事故发生几率远远高于一般商业区域和普通住宅区。
2、酒驾高发时段
商业综合体、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聚集区域的酒驾行为主要集中在20时至23时(聚餐饮酒)和凌晨1时至3时(娱乐饮酒、夜宵饮酒)。
3、酒驾群体年轻化
近几年,涉酒(驾)群体逐渐呈现年轻化趋势,究其原因:
一是汽车普及,驾车人员年轻化;
二是年轻人的自律意识、安全意识相对较低;
三是“酒量好,酒后开车没事”、“技术好,不会酒后肇事”、“运气好,不会遇到交巡警查酒驾”、“离家近,酒后开车问题不大”等“侥幸心理”导致酒驾行为的发生。



三、重庆交通事故律师提醒:酒驾、醉驾处罚标准和规定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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