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事人怎么处理?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现代城市,车流滚滚,难免会遇到交通事故。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怎么处理?交通事故怎么赔偿?交通事故中赔付顺序如何?重庆交通事故专业律师特整理相关知识。

一、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怎么处理?
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但还应根据情况区别处理:
1、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且不得移动车辆: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2、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符合条件的,可以移动车辆: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二、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以下内容: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三、交通事故中赔付顺序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通过上文重庆交通事故专业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怎么处理?交通事故怎么赔偿?交通事故中赔付顺序如何?”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协议离婚的程序都有了初步了解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重庆离婚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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