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4日16时40分,贵州毕节黔西市乌江百里画廊景区六广河水域突发游船倾覆事故,4艘船舶沉没,84人落水,最终10人死亡、70人受伤。涉事船舶为贵阳清镇市东湖农用客运有限公司所有,核载40人未超载。

壹
法律追责:五方主体责任链解析
1. 涉事公司
农用客运公司作为船舶的实际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如果公司未及时根据天气预警停航或未配备足够救生设备,则可能被认定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在此次事件中,若运营方未能有效应对极端天气条件,或未能确保游船的安全性能,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 景区运营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作为游船运营的管理方,百里画廊景区负有确保游客人身安全的责任。若景区未能对天气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在极端天气条件下继续允许游船运营,或未向游客提供充分的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景区运营方可能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3. 政府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法》第9条:清镇市交通运输局虽发布预警,但未强制停航,未落实"遇恶劣天气应立即采取停航等措施"的监管要求。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57条:事发地属"旅游交通繁忙水域",地方政府未在极端天气期间加强通航管控,涉嫌监管缺位。
4. 船舶制造商
《产品质量法》第41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若船舶设计抗风等级与实际性能不符(如设计6级、实际仅能抗4级),制造商需承担产品责任。
5. 游客自身
《民法典》第1173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若游客擅自脱救生衣(如部分游客在船舱内未穿戴),可能减轻涉事方的赔偿责任。
贰
赔偿计算:百万级索赔如何落地?
1. 死亡赔偿(以贵州2024年标准为例)
死亡赔偿金:41086元/年× 20年= 821720 元
丧葬费:职工月平均工资 × 6个月≈48000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7,333元/年 × 抚养年限
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 - 10万元/人。
2. 伤残赔偿
残疾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伤残系数(40%)× 赔偿年限(20年)
以7级伤残为例,伤残赔偿金为:44,558元 / 年 ×20年 ×40%=356,464元
叁
行业警示:水上旅游安全何去何从?
1. 企业方:每月开展船舶安全检测;极端天气强制停航,完善应急预案。
2. 监管方:推行"气象预警-强制响应"联动机制;对旅游船舶实施随机抽查;建立水上事故黑名单制度。
3. 游客方:选择有正规资质的运营方;强制穿戴救生衣,拒绝超载船舶;购买旅游意外险。
安全生产事故的背后往往是制度失灵与人性侥幸的叠加。我们期待真相能够水落石出,给逝者以告慰,给生者以安宁。同时,我们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管,确保每一次出游都能平安归来。
(注: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以司法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