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债权转让”方式所购二手车被拖走,法院:卖家返还购车款

买车,是很多家庭都会考虑的一件事情。二手车不仅能满足出行的需要,也可以降低购车的成本,成为许多人的性价比之选。在二手车市场繁荣发展的同时,各种所谓的“省钱”方式层出不穷。蔡某就在“懂行”的中间人的介绍下,没有选择直接购车,而是选择用一种“债权转让”的新模式购入了一辆二手车。因省钱而窃喜的蔡某却没有想到买车之后的事情没有他想象的那么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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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及车辆被拖走

2023年12月25日,蔡某经中间人介绍,和王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王某将其对案涉车辆的债权(车辆质押担保)及质押物转让给蔡某蔡某支付全部款项后,拿到了车钥匙。2024年5月,正在单位上班的蔡某突然接到小区物业的电话,称有人把他停放在小区楼下的车拖走了。接到消息的蔡某第一时间报警并赶回家中。原来,一家融资公司拖走了车。经与融资公司联系,蔡某这才知道,他买的这辆车竟是一辆抵押车,车主抵押给该公司后未能正常还款,所以公司选择拖走车辆。至此,蔡某才终于看到了这辆车背后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了解这些后,蔡某想到了卖他车的王某,而王某已经不知所踪。走投无路的蔡某王某诉至成都市郫都区法院。

法院判决及法律依据

郫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双方签订的围绕案涉车辆达成的协议,实际系将借款主债权与因质押对车辆享有的权利一并予以转让,车辆所有权人已明确表示同意债权人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还款将质押车辆予以质押处置,且质押车辆及相对应的借款主债权亦在原告与被告之间发生了实际交付,故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现案涉车辆被拖走,原告方已无法正常占有并使用案涉车辆,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被告退还全部购车款。法院最终判决,王某向蔡某返还10万元购车款

法官提醒:抵押车购买风险

机动车是价值较高的动产,人们有时会将机动车抵押(或质押)给他人,以获得短期资金周转。基于此,当前二手车市场存在一定数量的抵押车买卖现象。对于这种“新交易模式”,法官提醒,抵押车虽然价格低廉,但购买抵押车存在重大风险,一旦车辆发生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盗抢等问题,买受人就会面临车财两空的境地。建议在选择此种交易类型时,综合权衡利弊作出选择,避免出现“车辆失控”,购车款无法追回的情况。


在复杂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债权转让等新型交易模式虽然看似便捷,但背后隐藏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务必仔细审查车辆的法律状态,避免因抵押车等问题陷入法律纠纷。如遇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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