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逼迫员工离职的七大招数
一般逼迫员工离职的往往是用人部门领导,而不是公司高层,绝大多数公司都是遵守劳动法的,但用人部门代表着公司,用人部门的行为等同于公司的行为。那些无能且低情商的领导,逼迫员工离职常用的七大招数如下:
1. 安排大量的工作,然后从中找茬
这往往是他们喜欢先用的招数,因为比较隐蔽,不容易让你一开始就能察觉到是阴招。安排大量的工作,你不得不加班,任务多你很难做到面面俱到,这时他从中找茬,一石二鸟,搞得你身心俱疲。如果是年轻人的话,这时候估计已经上钩了,脾气温和的人,自认倒霉,拍拍屁股走人,脾气火爆的人,怒拍桌子,丢给领导一句话: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2. 绩效考核,扣工资
第一招你还不走的话,紧接着第二招,通过绩效考核,克扣你工资,扣你10%的工资,你不走,再扣50%,如果还不走,再扣60%,持续加码,直到扣到不能扣为止。最关键的是做了大量工作,加班加点,不说奖励了,还疯狂扣绩效,有多少人能受得了?我想绝大多数的人都会问候领导的祖宗十八代。
3. 当众PUA,各种精神打压和贬低
能扛住前两轮打压,说明你已经是有多年职场经验的老鸟了,这时他们会再出重拳,当众羞辱你,对你的工作进行各种贬低,从精神上来折磨你。在前两招的基础上,到这很少有人能扛得住了。
4. 鼓动其他人进行孤立和排挤你
前三招都扛下来的人,除了内心强大,更多的是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房贷车贷,不敢轻易离职。然而你的忍让只会让对方更加猖狂,鼓动其他人对你进行孤立排挤,把你的工位调整到角落,各种会议都不再叫你参加。如果你是基层员工,可能还能扛得住,但如果你是做点中层领导的人,那么这招估计你就很难招架得住了。
5. 边缘化,不再安排新的任务,大幅度减少工作量
前四招都扛住了,他们会换种方式,就是把你边缘化,不再安排新的任务,大幅度减少你的工作量,一方面能以没产生绩效为由扣你绩效工资,另一方面让你整天无所事事,想要把你闲废了。
6. 打“感情牌”,让你接受调岗降薪
能扛住前五招,用人部门已经拿你无可奈何了,这时他们会派上人力部,人力部会充当裁判的角色,跟你打“感情牌”,会说已经共事多年,公司不希望你离开,但你与现在的部门领导和同事都不和,显然不适合再呆在当前部门了,劝你换个部门,然后接受调岗降薪。
7. 威胁,说不好聚好散的话会影响你下一份工作
能扛住前六招,恭喜你,公司已经没有什么招数了,会使出最后的绝招,就是威胁你不好聚好散的话会影响你找下一份工作,当然,他们不会说得那么直白,会通过暗示的方法告诉你。有朋友说公司要逼迫员工离职的话,手段多的是,不可能只有七种,可以有一千种方法让你乖乖自动离职,不过我问他还有哪些手段时,他没说出来,你觉得公司还会有什么下三滥的手段呢?
应对方式
安排多少任务就接多少任务,不给公司说我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借口,认真去做,但绝不加班。
拒绝签字,要求补回克扣工资。
在众人面前回怼领导,领导更没面子,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职场无朋友,不用理会,到点下班。
享受边缘化,别浪费时间,学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虚情假意,无需在意,直接拒绝调岗,更别想降薪。
反威胁,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如何收集证据
其实收集证据很简单,关键是要有那意识,在一开始意识到公司逼迫我离职时,我就注意收集相关证据,网上聊天记录、每次谈话都录音,每次电话都录音(微信语音电话不要接,好像不能录音),所有能收集的都收集,然后从中挑选公司的违法证据。证据不用怕多,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要做好备份的准备,同时手机和电脑的自动清理垃圾功能要关闭,避免误删除。职场如战场,收集好证据,加上敢于去谈判,就可以做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候,还是尽量避免兵戎相见。我的坚持,终于迎来了拨云见日的一天,公司终于跟我和解了。暂时不用劳动仲裁了,至于以后的事,以后再说。有人可能会觉得,都闹成这样了,还能待得下去吗?我想说的是,欺负你的人都能瞬间变脸,从怒目相对变成和颜悦色,你没有错,为什么你不可以呢?其实看情况,如果你能找到更好的,可以果断离职,但如果不是的话,就千万别自己走,要走也要拿到劳动法规定的赔偿金,不然就正中小人下怀了,又受气又亏钱,你觉得呢?
员工被迫离职的常见理由
被迫辞职的法定理由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员工“被迫辞职”是否也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如果“被迫辞职”的理由是成立的,无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辞职是否需提前通知,可分4种情况来理解。
劳动仲裁的定义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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