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国铁集团发布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督促整治京沪沿线高大林木危害铁路运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京沪铁路是国家Ⅰ级双线电气化铁路繁忙干线,是南北铁路交通大动脉之一,日均通行客、货列车148对,良好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了京津冀与长三角地区的联系流动,构建了支撑东部发展的经济走廊。2023年5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以下简称北京四分院)在履职中得知京沪线北京站至北京南站间K8+200处线路北侧,发生一起因周边林木搭接接触网196#杆回流线造成跳闸,导致南站部分列车限速运行事件。北京四分院经初查后发现:京沪线该区段林木基数大,主要位于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及邻近区域,林木紧邻铁路护栏外侧,最近的树冠距离供电设备仅0.5m,存在危及铁路供电和行车安全的重大风险隐患。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3年5月23日,北京四分院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鉴于此类隐患整改范围涉及多个街道,区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等多个部门均有相应职责。北京四分院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4条及相关规定,综合评估各行政机关监管职责、履职情况以及开展公共利益保护的有效性等因素,确定以属地区政府为监督对象。同年6月2日立案,经调查后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区政府及时对辖区内影响铁路运行安全的林木进行清理处置,采取预防措施消除铁路沿线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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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区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确定由区城管委牵头区园林绿化局、多个街道办事处共同落实辖区内铁路沿线高大树木整治工作,并于2023年8月3日书面回复整改落实情况。为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地见效,同年8月11日,北京四分院组织北京市人大代表、“益心为公”专家志愿者会同区园林、城管、街道等相关单位开展现场评估验收并召开成效评估会。会上,与会专家对区政府现有整改工作成效予以肯定,并就“摸清铁路沿线高大林木底数,消除地方与铁路企业就铁路沿线林木安全标准认识分歧,建立长治长效的日常沟通协作机制”提出进一步深化整治的意见。

为实现有效整改,北京四分院提出“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统一标准、建立机制”的工作意见:督促地方政府与铁路企业共同对铁路沿线林木数量和权属等情况进行完整统计,形成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在“保证安全,兼顾美观”原则的基础上尽快达成林木修剪标准;建立工作协调长效机制,确保铁路、属地街道、园林绿化等单位沟通渠道畅通,日常、应急协调联动。

在持续跟进监督期间,北京四分院联合铁路企业和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实地走访踏勘3次,组织区园林、城管、街道以及铁路企业等多单位和部门召开推进会3次、整改评估会2次。推动路地双方共同建立了林木台账;推动区委召开专题会落实绿化提升项目资金2612万元,其中519万元专项用于消除铁路沿线高大林木隐患。区委常委、主管区长多次召开会议谋划整改工作,制定铁路沿线林木移植和伐除计划。截至2024年8月,该区会同铁路部门建立辖区内京沪线、京哈线、京津城际铁路沿线区域2444株林木台账,累计修剪危树1504株、伐除危树126株。区园林绿化局与铁路北京供电段制定《铁路沿线树木修剪标准(试行)》并签署了《区铁路沿线树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该区在铁路沿线景观廊道建设过程中专设法治公园,增添法治元素,开展普法宣传。

2024年8月27日,北京四分院组织开展现场验收并召开整改评估会,市人大代表、公益诉讼志愿者、国铁集团、市委平安铁路建设专项办等相关人员参加,参会人员均对整改成效给予充分肯定。8月30日,北京四分院作出终结案件的决定。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和引导路地双方建立铁路沿线林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出“安全优先、兼顾美观”的原则,推动路地双方达成既保证安全又最大限度保留树木形状结构美观的修剪标准。行政机关创新“内低外高、内灌外乔、灌草结合”治理理念,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对绿植景观和乘阴纳凉等多方面需求,通过优化或新建的方式形成既保护铁路行车安全,又具有立体多层效果的绿化带。行政机关以个案办理为契机开展铁路沿线专项整治工作,将推进依法行政与保障铁路运营安全有机融合,区政府拨付资金建设铁路沿线绿化提升项目,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在社会治理中留下鲜明的法治痕迹。

典型案例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督促整治沪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连片违占违建行政公益诉讼案

沪昆铁路是连接上海市和云南省昆明市的东西向铁路繁忙干线,途径上海、浙江、江西、湖南、贵州、云南五省一市,为国家Ⅰ级双线电气化铁路,也是中欧班列的重要通道,每日通行客运货运列车260余列。多年来,部分群众占用沪昆铁路上行K802+350-K803+000区段安保区内铁路用地私自搭建房屋、堆放垃圾杂物、种菜,部分房屋内放有液化气罐、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散落的塑料薄膜极易被风吹至铁路接触网,危害铁路运行安全。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3年12月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移送的本案线索逐级交办至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南昌铁检分院)。南昌铁检分院于2024年2月7日立案,成立以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在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双段长”制基础上,探索推行“双段长+检察长”办案模式,检察长协同铁路段长、地方段长共同踏勘现场,并通过上门走访、询问相关人员、开展磋商等方式调查核实,查明:24户居民占用铁路用地在沪昆铁路K802+350-K803+000区段安保区内紧邻铁路栅栏建造了1959m²建筑物,部分群众占用铁路用地种菜、堆放垃圾杂物。部分房屋内存在有液化气灌、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部分房屋屋顶的彩钢瓦未加固,地上散落有塑料袋、塑料薄膜等物品,存在易引发火灾,彩钢瓦、塑料袋被大风吹至铁路等隐患,危害铁路运输安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工务段(以下简称南昌工务段)发现上述问题后,曾致函丰城市人民政府并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请求依法拆除违建、清理违占,消除行车隐患。因部分违建存续长达10余年,涉及群众20余户,部分群众对拆除违建房屋抵触情绪大,安全隐患问题迟迟难以解决。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江西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丰城市人民政府负有铁路护路联防职责。3月13日,南昌铁检分院向该县政府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组织相关部门消除案涉铁路运输安全隐患,在辖内集中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问题排查治理。

检察建议制发后,为确保隐患治理工作规范、科学且不影响列车运行秩序,南昌铁检分院推动丰城市人民政府及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安监、工务、土房、企法等部门召开整改方案论证会,明确由路地双方协同推进整改,丰城市人民政府做好群众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安保区内违建、清理违占,铁路方面全力配合并在铁路用地范围内的安保区红线处加装围栏。

丰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整治工作小组,由交通部门牵头会同城管、自然资源、属地街办等开展整改整治,先后共投入资金20余万元、机械车辆40余台、160余人次,将案涉24户1959m²违建全部拆除、垃圾杂物全部清理,并按期进行书面回复。期间,南昌工务段密切配合,每日派专人在现场进行安全防控,协同开展铁路安全普法宣传、清理清运建筑垃圾,并同步修建围栏、围墙700m。

2024年6月24日,南昌铁检分院协同南昌工务段通过无人机拍摄录像、走访现场等方式核实整改情况,并于7月19日由检察长主持召开听证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5位听证员及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受邀参与听证。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认为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对整改效果及专项治理成效予以肯定。同年8月6日,南昌铁检分院作出终结案件的决定。

为进一步提升办案成效,南昌铁检分院在个案办理的基础上,推动丰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先后治理辖内张塘、京九等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26处。同时南昌铁检分院与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联合开展“益路同行 山水同安”共护中欧班列安全畅通专项活动,治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60余处,更好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

典型意义

铁路安保区连片违建违占多源于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涉及面广,整改难度大。检察机关积极践行预防性司法理念,与铁路企业密切协作,共同开展现场勘查、方案研商、效果评估、法治宣传等工作,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有效架起沟通桥梁、凝聚整改合力。在个案办理的同时,推动属地政府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系统治理,从源头上消除铁路运输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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