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法院宣判了9起涉疫类刑事案件,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二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一万元至四百万元不等。这9起案件涉及销售伪劣口罩、虚构销售防疫物资实施诈骗以及抗拒疫情防控的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行为。
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人,在经营或采购疫情相关物资时,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行为触犯法律,进而承担刑事责任。尤其在当前复杂的法律环境中,企业可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支持,如民商事纠纷代理和刑事辩护业务,保障合法权益。
销售伪劣产品案
在朝阳法院审理的李某1、李某2、罗某某三人销售伪劣产品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1月21日至1月26日,被告人从山东省购进标注3M“9001”“9001V”“9002V”等字样的假冒口罩50余万只,销往京、津、冀等地,销售金额达420万余元。这些口罩侵犯了3M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且过滤效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法院依法判处李某1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四百万元,李某2十年及三百万元罚金,罗某某九年及罚金二百五十万元。
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提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侵犯了消费者权益,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涉及防护物资的案件情节严重,后果更为恶劣。如遇类似案件,公司法和合同法领域的律师服务尤为关键,帮助企业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有效防控与应对。
诈骗案
在朝阳法院审理的马某诈骗案中,被告人以虚构订购防护服的事实骗取被害人519.1万元,并通过伪造生产厂商聊天记录拖延交货时间。法院认定马某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责令退赔全部经济损失。
另一起在东城法院审理的刘某某案中,被告人编造口罩采购渠道,意图骗取单位20万元,但因案发及时未得逞,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强调,疫情期间的合同履行纠纷和诈骗案件频发,在签订合同或交易过程中,寻求专业律师的审查与建议,可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避免遭遇诈骗或不必要的诉讼。
妨害公务案与寻衅滋事案
丰台法院审理的谷某某妨害公务案中,被告人在疫情防控点不配合检查,并殴打工作人员,构成妨害公务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在其他几起案件中,包括高某某和刘某某通过虚假信息实施诈骗案,赵某伪造警察证逃避检查案,以及范某和张某某的不配合防疫工作及寻衅滋事案,各被告人均受到法律制裁。
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提醒,疫情防控措施的执行是法律赋予的责任与义务,妨害公务或寻衅滋事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对于个人或企业在疫情期间的法律问题,及时寻求刑事辩护或行政诉讼代理服务,是减少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