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宣判九起涉疫类刑事案件

近日,北京法院宣判了9起涉疫类刑事案件,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二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一万元至四百万元不等。这9起案件涉及销售伪劣口罩虚构销售防疫物资实施诈骗以及抗拒疫情防控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行为。

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人,在经营或采购疫情相关物资时,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行为触犯法律,进而承担刑事责任。尤其在当前复杂的法律环境中,企业可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支持,如民商事纠纷代理和刑事辩护业务,保障合法权益。


销售伪劣产品案

在朝阳法院审理的李某1、李某2、罗某某三人销售伪劣产品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1月21日至1月26日,被告人从山东省购进标注3M“9001”“9001V”“9002V”等字样的假冒口罩50余万只,销往京、津、冀等地,销售金额达420万余元。这些口罩侵犯了3M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且过滤效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法院依法判处李某1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四百万元,李某2十年及三百万元罚金,罗某某九年及罚金二百五十万元。

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提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侵犯了消费者权益,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涉及防护物资的案件情节严重,后果更为恶劣。如遇类似案件,公司法合同法领域的律师服务尤为关键,帮助企业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有效防控与应对。


诈骗案

在朝阳法院审理的马某诈骗案中,被告人以虚构订购防护服的事实骗取被害人519.1万元,并通过伪造生产厂商聊天记录拖延交货时间。法院认定马某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责令退赔全部经济损失。

另一起在东城法院审理的刘某某案中,被告人编造口罩采购渠道,意图骗取单位20万元,但因案发及时未得逞,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强调,疫情期间的合同履行纠纷和诈骗案件频发,在签订合同或交易过程中,寻求专业律师的审查与建议,可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避免遭遇诈骗或不必要的诉讼。


妨害公务案与寻衅滋事案

丰台法院审理的谷某某妨害公务案中,被告人在疫情防控点不配合检查,并殴打工作人员,构成妨害公务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在其他几起案件中,包括高某某和刘某某通过虚假信息实施诈骗案,赵某伪造警察证逃避检查案,以及范某和张某某的不配合防疫工作及寻衅滋事案,各被告人均受到法律制裁。

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提醒,疫情防控措施的执行是法律赋予的责任与义务,妨害公务或寻衅滋事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对于个人或企业在疫情期间的法律问题,及时寻求刑事辩护行政诉讼代理服务,是减少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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