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规定中,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的区别主要是用于抵押的财产性质不同,具体而言,民法典对于可以设立抵押权的不动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因此这些都是属于可以进行抵押的动产、不动产以及权利。而担保物权的作用就在于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