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治疗后仍有残疾,影响其工作能力,应进行残疾评估。一般来说,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的。但是如果医疗期尚未到期,但受伤员工的情况属于相对稳定阶段,也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