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都希望能够和另一半相守到老,但是因为各种矛盾导致离婚的也不在少数,如果双方想要离婚,最好是能够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样能省事很多,但是在实际离婚的时候,非常容易产生矛盾,因此会选择到法院起诉离婚,那么一般起诉离婚目的是什么?下面承业律师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一般起诉离婚目的是什么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离婚诉讼的目的在于解除婚姻关系,而能否解除婚姻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具备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判决书多久时间生效
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日期如下:
(1)判决书自当事人收到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上诉期间,采取公告送达的,从公告日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2)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
(3)一审判决上诉期间为15天,超过上诉期间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4)上诉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期。
三、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情况
1、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的案件大致分为两类:一是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二是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2、因为在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一方起诉离婚,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另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便可依法缺席审理。
3、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一是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二是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以上就是承业律师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一般起诉离婚目的是什么等知识,由此可见,起诉离婚的目的就是为了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在审理的时候,可以就双方的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孩子抚养权等问题作出判决,诉讼离婚能够避免更多纠纷的产生。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承业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