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网恋”终于诈骗 小心落入婚骗彩礼圈套

案件背景与诈骗过程

双方缔结婚姻本身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但行为人以结婚收取彩礼为由,虚构事实欺骗被害人,使被害人陷入错误将财产进行处分,获得财产后,行为人却消失了。日前,武定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受到法律制裁。

2021年10月,被告人朱某通过某社交软件结识被害人田某,朱某用假姓名虚构、隐瞒自己的婚姻及家庭情况,随后便与田某以男女朋友身份“网恋”。

双方初次见面后,朱某就主动随田某回到家乡。其间,朱某多次表示自己愿意与田某继续交往并结婚,但需按照其家乡风俗习惯给付彩礼,用于今后结婚生子,田某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真爱,遂立即将彩礼以现金的方式拿给朱某。

诈骗行为暴露与法律后果

朱某拿到彩礼后便悄然离开,田某在多次电话联系后才发现原来不是爱情是骗局,醒悟后的田某多次向朱某要回彩礼。殊不知,朱某直接将田某“拉黑”消失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假意结婚索要彩礼,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朱某主动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提醒与法律条文

法官提醒:近年来,婚恋交友类诈骗案件高发多发,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虚拟性,与被害人建立婚恋关系,假装真爱骗取被害人钱财,该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本案的被告人就是利用“网上交友+骗取彩礼”手段,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隐瞒其婚姻及家庭情况,通过社交软件广泛交友,采用婚骗方式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但案中被告人朱某为首次犯罪,且主动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网络交友需谨慎,切莫被花言巧语迷了心智、乱了方寸,更不要在情感迷失中产生大额金钱纠纷,以免落入诈骗圈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提醒您:婚恋诈骗案件频发,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律对此有明确的制裁措施。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遭遇类似骗局,请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确保您的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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