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儿子怎么判

  一、离婚儿子怎么判

  总的来说,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

  一是孩子的年龄;

  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

  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

  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

  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

  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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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离婚的途径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三、离婚的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抚养费的计算如下: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孩子的抚养的问题,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以上便是承业律师编辑为您找到的离婚儿子怎么判相关内容。如果有其它的疑问,欢迎咨询承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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