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有一处房产,我们有一个女儿,现在我们想办理离婚,可以在离婚协议上把房产留给女儿吗?请问,这种约定内容是否有效?关先生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你们之间的这种约定内容是有效的,属于一种财产赠与,但你们应当及时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将房屋产权人变更为你女儿,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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