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按揭还贷的房产该如何分割,是否属于公共债务。
案例
这个春节,黄燕过得有点不爽———节前,巴南区法院判决准许黄燕夫妇离婚,未进行房产分割,且判决她支付16年按揭款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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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纠纷的处理
黄燕称,她在2009年底从家里搬出和丈夫分居。同年11月,其夫赵刚起诉离婚,没要求对按揭房屋进行分割,却要求判决黄燕每月支付一半的月供四百多元。经法院调查,黄燕搬离的家是她和丈夫赵刚购买的房子,按揭要到2027年才能还清,产权人是他们夫妇俩。法院认为,未偿还的按揭款部分属于他们的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各承担一半。
律师分析
离婚案中,法院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可暂不分割,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黄燕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分割按揭房屋。
延伸阅读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既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既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至于产权证是在婚前取得或婚前取得,还是按上述情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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