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他人同居,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核心内容:丈夫与他人同居,如何分割离婚房产?下面,承业律师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有关离婚分割财产的法律知识内容。

  【案例】

  小芳是婚前与阿强同居,后奉子成婚补办结婚手续的。“阿强嫌弃我生的是个女儿,从来不照顾我们母女俩。”小芳说,后来,阿强开始有外遇,并长期在外居住。去年底,小芳发现与阿强同居的那个女人怀孕了。小芳说服了那个女人去做人流,还给了她2000元营养费。现在,那个女人又怀孕了,但阿强却一再否认此事。

  上月底,夫妻俩为了此事争吵起来,“我被阿强和婆婆殴打,还被赶出了家门。”小芳说,为躲避他们,小芳唯有暂住在朋友家。伤心欲绝的小芳想到了离婚,但去年夫妻俩在江门买房子,当时由于不够钱付首期款,小芳的妈妈给了两万元,房子却写了小芳和小叔子(阿强的弟弟)的名字。

  面对这情况,小芳该怎么办呢?

  【分析】

  律师分析说,小芳与阿强的婚姻是合法的,所以,应受法律保护。阿强长期与别的女人同居,而且殴打小芳并赶她出门,错上加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处方】

  律师表示,小芳的情形符合应当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提起离婚诉讼。

  胡湘荣还提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据此,小芳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小芳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的疑虑,胡湘荣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先要将登记在小芳和小叔子名下的房子进行所有权区分,属于小芳和阿强的那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一人一半。如果女儿归小芳抚养,财产分割应该会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另外,借小芳妈妈的钱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刑事辩护中心 侵权法律中心
婚姻家事中心
执行保全中心 财税法律中心 医事法律中心
诉讼服务中心 企业法律中心 更多立即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