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3年异国相恋,4年婚姻生活,随着自己万般疼爱的孩子并非亲生女儿的事实烟消云散,剩下的只有双方为了争夺财产的互相攻击谩骂以及亲戚间大打出手。下面,承业律师房地产为您详细介绍离婚时,夫妻共有房产的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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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男与前妻的房产恩怨
2011年2月,李某自上海市杨浦区法院签收了调解书,他与前妻傅某重新分割共有财产的案子终于告一段落。但是,截至发稿,这对夫妻间的恩怨并没有结束,已经回到加拿大的傅某特意在上海请了律师,打算好好清算一下这笔算不清的账。
事情还得从李某在加拿大留学时的经历说起。
红枫林里收获的爱情
2002年的秋风又一次染红枫叶的时候,在加拿大温哥华留学的李某到校园附近的一个小公园散步。在那里,他遇见了同在一所大学读书的傅某。
言谈之间,李某得知傅某是上海姑娘,学习金融专业。傅某长相出挑,落落大方,博得了李某的好感。考虑到将来自己回国后会将上海作为工作和生活的首选城市,李某觉得傅某是一个不错的择偶对象。这次过后,他有意无意地接近傅某,帮她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慢慢地,傅某逐渐习惯于李某对她无微不至的照顾,接受了李某的求爱,二人成为一对情侣。
二人感情稳定后,李某的学业也即将结束。他向父母说明自己已经有了结婚对象,也是个喝过洋墨水的留学生,老两口高兴得合不拢嘴。所以,当他提出要买房的时候,老两口二话没说就答应下来,并把一辈子的积蓄30万元全部交给李某。
2004年,李某借与傅某飞回上海看望傅某父母的机会,在上海内环用他父母给的30万元作为首付,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小三居。在进行产权登记时,考虑到二人将来会结婚,李某将傅某的名字也写在了产权证上。
2005年年底,李某完成学业后,一心想回上海发展。这时,傅某也完成学业并在温哥华当地一家银行任职,工作颇为顺风顺水,她不想回国。经过商量,二人决定马上办理结婚手续。之后,李某先回国寻找好的发展机会,傅某仍然留在加拿大工作。
两年过去了,傅某获得了加拿大国籍,李某也顺利地拿到配偶签证。他在加拿大和上海之间做起“空中飞人”,一有假期就飞到温哥华探望傅某。2008年年初,傅某在温哥华产下女儿李蓓蓓,李某便和母亲一起赶往温哥华照顾傅某。同时,他在温哥华找了份工作,做了长久留下来的打算。
房子与孩子都成了别人的
李某年过三十才有了女儿,觉得来之不易,对蓓蓓万分疼爱。虽然蓓蓓的到来让生活变得充实忙乱,但是看到女儿天使般熟睡的面容和母亲抱着孙女满足的表情,李某觉得自己的付出已获得回报。
女儿满一岁时,李某的母亲认为再留在温哥华会给小两口造成不小的经济负担,便回了西安老家。
李某的母亲回国后,小两口独自带着女儿生活更显忙乱,发生矛盾在所难免。但是渐渐地,李某觉得傅某对自己在情感上也有变化,她常常表现得极为冷漠。她工作繁忙早出晚归李某可以理解,但是,他还发现傅某与一个名叫张坚的台湾人来往频繁、过从甚密。同时,留学生圈子中关于二人的风言风语也渐渐地传到李某耳朵里。联想到一段时间以来傅某的所作所为,二人间终于爆发争吵。面对李某的质问,傅某很快承认自己与张坚确系情人关系。李某对傅某表现出的蛮不在乎态度感到寒心,经过一段时间的痛苦考虑,他提出了离婚。
2009年圣诞前,二人在上海杨浦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中约定,在上海二人名下的房子,由二人一人一半,女儿李蓓蓓随傅某生活。
就在李某努力试图从婚姻失败的阴影中走出来的时候,傅某又找到了他。她说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还是希望和李某共同生活。她向李某保证,自己不再和张坚见面,两人一起回温哥华居住生活,共同抚养蓓蓓,条件只有一个,就是上海的那套房子过户到自己一人名下,作为李某愿意合好的保证。
李某考虑到孩子年龄太小,父母的离异肯定对她影响很大,而且离婚后自己也非常想念女儿,加上对傅某的感情难以割舍,自己有心重新开始。即使自己把房子过户到傅某名下,如果两人仍旧共同生活,今后房子产权最终还是要属于孩子的,他便答应了。
当他们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被告知,由于两人已经离婚,房屋过户需缴纳一笔为数不低的相关费用;但如果是离婚夫妻根据协议转让房屋产权,则不需缴纳任何费用。为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李某和傅某当日即到民政部门再次办理结婚手续,次日又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次,双方的离婚协议写明二人在上海共有的房屋产权归傅某一人所有。根据这份协议,房地产交易中心将房产顺利过户至傅某一人名下。
房屋产权过户的事情办好后,李某满怀希望地陪同傅某重回温哥华。但是,等待他的不是二人合好如初,因为李某惊诧地发现,傅某和张坚已经同居了!他愤怒地质问傅某到底作何打算。傅某则不慌不忙地拿出蓓蓓的出生证,上面关于蓓蓓父母的记载赫然列着张坚和傅某二人的姓名。她还亲口告诉李某,蓓蓓根本不是李某的亲生骨肉,张坚才是孩子的父亲。李某被这一系列出人意料的真相惊呆了。
案件审理遇死结
李某反复回忆自己与傅某从相识相知到结婚生子的点点滴滴,越发觉得其间傅某的许多行为都颇为可疑。再对比自己和蓓蓓的照片,又看不出什么相似之处,内心的怀疑快把他逼疯了。如果孩子是自己的,那么上海的房子归了前妻,李某也无话可说,毕竟女方一人在国外拉扯个小孩儿也不容易。但如果孩子根本不是自己所出,那自己岂不成了帮别人养孩子的冤大头?遑论将房产给前妻,自己父母为带蓓蓓付出的精力和感情,自己这两年来对蓓蓓倾注的爱与心血,都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为了寻求事情的真相,李某按捺不住,最终还是向上海市杨浦区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要求撤销自己与傅某第二次离婚时对上海房屋的分割协议,按照双方首次离婚时的协议内容确认房屋产权的归属。在递交诉状的同时,他还向法院提交了亲子鉴定申请。
接到案件后,上海杨浦区法院主审法官感觉要想查明案件事实有难度。摆在面前的问题是傅某和蓓蓓都身在温哥华,根本无法做亲子鉴定。即使蓓蓓回到国内,做亲子鉴定也需要得到其成年监护人傅某的同意。于是,在通过外交途径向傅某送达相关诉讼文件后,主审法官约见了她在国内授权的律师。当法官说明希望傅某配合法院工作、带蓓蓓到国内做亲子鉴定时,她的代理律师表示,理解法院工作的需要,但是傅某在温哥华的工作非常繁忙,无法返回中国,而且蓓蓓确系李某亲生女儿,没有做亲子鉴定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