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丈夫单方卖掉共同房产怎么办?房产证上只写丈夫一个人的名字,但房子是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购买,在这种情况下,丈夫单方出售房屋应该如何处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下面,承业律师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
问题
前年我与丈夫在外地购买了一套别墅,当时房产证上写的只有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可是前不久我才发现,这套别墅已经被丈夫卖掉了,而我对此毫不知情。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推荐阅读:
离婚房产纠纷的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
回答:
如果此房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按法律规定,卖房需要你们夫妻共同决定。你丈夫擅自卖房而你并不知情,如果房屋还没有过户,你可通过法律来阻止买卖合同的履行,主张要回房产;如果已经过户给第三方,就构成第三方善意取得,损失将由你丈夫赔偿。
相关案例
淮南电淮南市民盛某背着妻子刘某将在该市江陈小区一套住房卖掉,买家是该市一位胡姓女士。可是当胡女士想搬进去时,刘某坚决不让胡入住。记者采访发现,导致这一情形的发生,是盛某从该市田家庵区龙泉街道计生办开出了一张未婚证明。
刘某说,目前,她正和丈夫盛某在办理离婚手续,盛某背着她以4万元低价出卖这套建筑面积67.7平方米的房改房,是一种明显转移家庭财产的行为。刘认为,淮南市房产局在
审查时对房改房上市交易把关不严,让盛某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顺利出卖变现。她说,她已向淮南市房产局提出按照《安徽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撤销房产证。
淮南市房产局局长陈锦岭告诉记者,盛某在龙泉街道骗取未婚证明是事实,但在房产证办理过程中,程序并没有问题。盛某卖房是不是欺诈行为,得由法院作出,如果法院认定,淮南市房产局可以撤销。同时,该局将请示省建设厅相关人士来解释《安徽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根据情况,再做决定。
淮南市龙泉街道计生办主任段仁贵说,盛某是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未婚证明的。为了核实他的说法,记者拨通了盛某的电话。盛说,他不想也不愿意接受记者的采访。
截至记者发稿时,胡女士仍未能入住,而刘某虽将门锁换掉,但心里仍不踏实。而卖房人盛某,胡女士说:“已经离开淮南,到外地打工去了,就是想退房,也是不可能的事了。”刘女士也已向淮南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淮南市房产局撤销颁发给胡女士的房产证。目前此案正在复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