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起诉离婚需本人去吗
一般离婚诉讼,本人必须到场,特殊情况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身份关系不得代理的原则,离婚诉讼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因此,离婚案件能否适用缺席判决,法律有明确规定。

二、法院起诉离婚要什么材料
离婚诉讼需要交以下材料:
1、原、被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
5、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原告还要交法院开具的判决生效证明。
此外,离婚诉讼要交的其他材料有: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的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的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关于法院起诉离婚需本人去吗的相关内容。一般来说法院起诉离婚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出庭的,一般会在庭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继续开庭审理,若是双方证据不足以达到离婚条件的,是不会判决离婚的。若您还有其余疑问,欢迎咨询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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