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传单对方不签收怎么办

  夫妻双方之间如果只有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话,一般就只能采取起诉离婚的方式了,法院受理了之后会对被告发送传单,那么起诉离婚传单对方不签收怎么办?下面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传单对方不签收怎么办

  起诉离婚传单对方不签收的,可以通过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送达方式有很多种,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起诉离婚传单对方不签收怎么办

  二、起诉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起诉离婚,聘请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享有诉讼参与权,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享有自主权,决定是否聘请律师。如果当事人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事实清楚,举证简便,没有请律师的必要。

  当然,若离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标的额巨大,证据收集难度指数较大,或者对方存在藏匿或转移财产的可能性,想要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胸有成竹地争取子女抚养权,建议聘请律师,予以专业性指导,胜诉才更有把握。

  三、起诉离婚需要多少费用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 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 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 ×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以上就是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起诉离婚传单对方不签收怎么办"等相关法律知识。起诉离婚传单对方不签收的,可以通过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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