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各伤残等级法定的划分依据有详细规定,其中Ⅱ(二)级伤残的划分依据如下: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Assessment for body impairment of 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 2002-3-11发布 200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