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进行伤残鉴定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单位出具的鉴定委托书。个别案例可由个人委托。 ·被鉴定人伤残情况的简要介绍。 ·旁证材料:(包括被鉴定人所在单位及其他旁证人如:邻居、同事所出具的材料。要求旁证单位及个人的签名或盖章。) ·与被鉴定人接受治疗有关的材料(如: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证明书、特殊检查结果。 ·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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