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刷卡消费,一般都有20~50天不等的免息还款期,而春节期间,大家回家过年的时候,无论是饮食还是其他娱乐消费都会有所增加,因此很多人会选择信用卡支付,年后再统一还款。那问题来了,很多人在还款的时候发现,还款金额比消费金额多了,甚至超出了信用卡本身的额度。究竟这个信用卡额度消费存在哪些“秘密”?
信用卡额度不等于可用额度
一般信用卡的额度指的是银行给予持卡人透支使用的限额,但是部分银行信用卡额度并不等同持卡人只能在这个额度内刷卡。持卡人一个周期内信用卡消费总额超出信用卡额度一定的范围内也是可以支付的,我们可以理解这个为“隐形额度”,但是这部分银行的持卡人需缴纳一定比例的超限费。
超额消费谁责任?
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大部分市民都不知道信用卡有“隐形额度”,都默认以为类似银行储蓄卡,信用卡额度用完就不能消费了,同时也不知道超限费的存在,而人们在超额信用卡消费后银行业不会短信或者邮件对持卡人发出相应的通知,只是在信用卡账单日中直接显示该还款的总金额。
致电咨询多家银行客服了解到,超限费是指持卡人在一个账单周期内,累计使用的信用额度超过该卡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时(也就是俗称的“刷爆卡”),持卡人须对超额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相关费用。而超限费的产生是因为部分银行为方便持卡人用卡,会在核准信用卡额度上在提供一定的上浮额度造成的。而各家银行超限费收取的标准也比较统一,大多是按超限额度的5%收取。
虽然银行提供的“隐形额度”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市民的消费需求,但是对于一些刷卡消费过多,无法确定额度的市民来说,“隐形额度”带来的超限费属于隐性收费条款,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监管加强 超限费收取须通知持卡人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近日发布的《银行卡业务风险控制与安全管理指引》(下称《指引》)对信用卡的使用和发布做出了新的规定。其中,《指引》第四十四条规定:信用卡未经持卡人申请并开通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扣收超限费。持卡人可以采用口头(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书面的方式开通或取消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此规定一出,无疑为市民和信用卡之间安插了一道“防护门”,给市民被收取超限费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