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龄评估与事实有出入

  汉口的张先生签约购买一套二手房,银行在贷款前核查房龄时,曝出该房实际年龄比评估年龄“老”了五岁,银行因房屋“超龄”拒绝贷款。张先生中止购买该房屋,但中介收取的5000元定金三月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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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先生称,去年12月9日,他通过武昌水果湖的“顺邻中介”,看中了武昌彭刘杨路237号的一套住房,交了5000元定金。

  中介方联系武汉国佳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下简称“国佳”),对该二手房进行估价。去年12月12日,该评估公司出具了一份《估价结果报告单》,标明房屋建成时间是1993年。

  随后,张先生到工行洪山支行申请二手房贷。几天后,银行核查到该二手房的建成时间是1988年,以超过其规定年限为由,拒绝贷款。

  房屋一下子“老”了五岁,张先生认为购房被骗提出中止购房,要求中介方退还定金。而中介方则表示,除非张先生拿出1988年建成的书面证明,中介才会全额退还定金。

  昨日,张先生向本报求助后,记者随其一同到武汉市房产局调查。经电脑查询,显示该房登记的建成时间是1988年,但根据相关规定,不能给张先生打印资料,提供证明。随后,记者和张先生一起找到房产中介,说明调查情况,但对方却执意要求提供书面证明。

  此外,对于“国佳”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与房产部门档案有出入的问题,“国佳”公司综合部负责人胡主任表示,评估公司也无权调取该房的档案,房屋建成时间是通过走访物业和住户确认,因时间久远,不排除记忆失误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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