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二手房买卖纠纷常见的有哪些?对于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应该如何避免或处理?下面,承业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有关常见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内容。
今年以来,船山区法律服务所律师兰锋接手了10多起二手房纠纷官司。最近的一个,是购买房子的王先生起诉二手房业主,要求其赔偿各类损失20多万元。兰锋呼吁,目前二手房买卖纠纷增多,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注意细节约定,尽量减少购房纠纷。
急于结婚却不交房
二手房业主被起诉
王杰(化名)是市内一中学教师,打算今年端午节与女友结婚。今年春节,他和女友就开始在市城区范围内寻找二手房,跑了两个月,终于在顺南街一宿舍内找到了一套15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
当时,房主林万成(化名)住院开刀,急需一大笔经费,所以急于卖房。双方口头谈好之后就签订协议,二手房价格为1900元每平方米,先期缴纳定金3万元,并约定如其中一方违约,则赔偿3倍定金,另外双倍赔偿总房价20%的违约金。算下来,如果一方违约,将面临21万元的赔偿。
林万成当时躺在病床上,委托其妻子签订了这份协议。协议规定,一周内房主搬离并交出钥匙,尾款当即付清。但接来下的事情出乎王杰的意料:林万成在一周内并没有履行承诺,而是以自己还在住院,没时间打理此事为借口拖延办理。
王杰也是通情达理之人。他认为人家既然住院,没有搬离也在情理之中,自己宽限几天没问题。一晃半年过去了,王杰一打听,林万成早就病愈出院,于是催其搬离并交出钥匙。林万成的口气突然改变,并对王杰表现出极不耐烦的情绪。林万成通过他人带话给王杰,说现在房价涨了接近1000元每平方米,卖了划不着。前后协调了10多次,林万成就是不履行承诺,王杰于是一纸诉状将林万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违约金共计21万元。
船山区法律服务所兰锋接受了这个案子。他认为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方违反协议,理应按照规定赔偿。
律师分析纠纷原因
购房者要多长心眼
兰锋总结自己所办的几件二手房纠纷案件,认为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有3种,一是房价大涨出卖人拒绝过户,要求买房人再出点“血”;二是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按揭贷款期限,为保证购房者权益,合同中要明确要求交款日期;三是买了二手房,出卖人的户口迟迟不迁走,致使购房者的户口无法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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