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关于房地产法的法律规定已经相当完善,在涉及二手房买卖方面更是有所研究。那么,纠纷二手房买卖是按评估价格还是约定价格?相信大家对这样一个问题十分感兴趣,接下来就让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来为你一一解答这样一个问题,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买卖中需要评估的情况有哪些
房地产评估不是二手房交易的必备程序,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的买卖价格只要双方协商确定,房地产管理部门就会据此登记过户,只要以下几种情形发生时需要评估:
(1)二手房价格明显过低时需要房地产评估。二手房交易价格的多少与所缴纳的税费是相关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少缴税费往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其成交价格时低报、少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如果认为该价格明显低于房地产价值,交易双方又不愿意调整的,就会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交易的二手房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的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2)买卖双方认为有必要时需要评估。交易双方为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也可以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都能自行确定交易价格,但如果有一方或双方对交易的二手房的价格没有概念,如境外人士或外地人,对国内或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不了解,又不相信对方的报价或中介机构的评估,也往往要自行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有资格的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然后参考评估价格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3)进行房地产保险时需要房地产评估。房地产保险评估,分为房地产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评估和保险事故发生或损失程度评估。
(4)申请抵押贷款时需要房地产评估。向银行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抵押人以抵押物作为还款的担保。有些购房人为了少付首付款而多报二手房交易价格,高于实际价值的价格对贷款银行来说有很大风险,因此,银行为确定抵押物的担保价值需要对抵押人的房地产进行估价。有些借款人为了能比较顺利的贷到款项,证实其拥有的房地产价值,确定其可能获得的贷款金额,也会提前委托评估机构对自己的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银行会要求其进行评估。
(5)发生房地产纠纷时可能要进行评估。例如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以价格过高或过低而显示公平为由发生纠纷,一方或双方或仲裁机构、法院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纠纷案件中涉及的争议房地产进行评估,为协议、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参考依据。
二、纠纷二手房买卖是按评估价格还是约定价格
房地产买卖如不涉及国有资产,只是一种民事行为,双方以约定的价格为准,目前二手房交易比较发达,买卖双方都可以从中介方或有关部门公布的交易平均价中获知。如还无法确定,一定要在订立合现成交前进行评估咨询,在只理过户时跟本没有作为,这已是对合现履行的一部份。
且房地产的价格是波动的,没有说房地产可以按照评估的价格可以要求撤消合同,所以评估根本不可能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而且且相反购房方为此付出了一笔不少的评估费到是事实。
而当评估价格低于成交价时征税部门还是按照成交价,(当评估高于成交价时按评估征税),所以没有公平可言,评估也是没有必要的。
三、二手房估价是如何进行的
(一)委托估价机构,如果你想要对房屋进行估价,那么首先需要向专业机构提出估价申请,专业机构在接受该估价业务之后,双方需要就房屋的具体信息进行协商。你需要将房屋的信息和你的具体要求告诉专业机构,该机构则会针对具体情况报出评估费用等。
(二)制定评估计划,专业机构需要对房屋的评估进行具体筹划,制定出适当的评估计划,包括什么时间进行评估、用什么方式进行评估、人员应该怎么安排等。当然,在此之前,他们还会对房屋的相关资料进行研究调查,以便更好地执行计划。
(三)实地进行评估,计划制定好了之后,专业机构便会在约定的时间跟你一起前往房产所在的位置,开始实地进行房产评估。其中评估的内容包括考察周边环境、查看房屋装修状况等。
(四)撰写评估报告,评估完毕之后,专业机构需要一定的时间将评估的结果进行整理,并撰写评估报告,分别是土地估价结果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以上就是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你一一整理的关于纠纷二手房买卖是按评估价格还是约定价格的问题相关的内容。房地产评估不是二手房交易的必备程序,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的买卖价格只要双方协商确定,房地产管理部门就会据此登记过户,只有几种特殊情形发生时需要评估,以上就是对该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