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由于现在新房的房价较高,因此有些人承担不起那么高的房价,就会把目光投向到二手房,来选择购买二手房作为自己的房产,但也不是所有的二手房都能购买的,那么今天就跟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看看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一、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第一,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第二,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管局直管的公房;

  第三,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第四,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第五,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第六,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第七,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第八,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出售的房屋,当然,这种情况在涤除抵押权可以正常交易过户;

  第九,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另外,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没有按照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权益,这种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存在被撤销的风险,存在交易过户无法完成的可能。

  二、二手房买卖纠纷能怎么处理

  1、一房多卖情形下,多个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

  买受人中之一人起诉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出卖人以房屋已转让给他人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加其他买受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他买受人另行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依据前款原则协调处理。

  2、当事人先后签订数份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方式约定不一致的

  当事人之间就转让同一房屋先后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履行方式等约定存在不一致,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的,应当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对于当事人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贷款等行为的,必要时可一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3、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的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不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如果因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等原因,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合同双方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看到这里,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就需要注意该套房产是否属于可交易的房产类型,不能买卖的自然就不会生效,好了以上就是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的相关内容了,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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