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生孩子需要什么

外地生孩子,需要女方持身份证,之前的孕检手册到所在地医院产科办理住院手续。

生育子女完毕,需要孩子父母的双方身份证,在出院时,到产科专人处申请给孩子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如果事后出院补领,需要出具孩子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申请办理。

然后凭子女出生证明,孩子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派出所给孩子申报户籍。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标签:

刑事辩护中心 侵权法律中心
婚姻家事中心
执行保全中心 财税法律中心 医事法律中心
诉讼服务中心 企业法律中心 更多立即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