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该如何确定抚养费数额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男女双方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不给子女抚养费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实际中,发现离婚的一方未及时支付子女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积极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会按照以下进行处理:
1、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会进行教育、警告
经过法院的教育、警告,督促对方积极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2、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对方经教育、警告后仍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子女抚养费。
所以,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并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会按以下处理:
1、提取、扣留对方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因此,从全文叙述可以得知,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由三个方面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而离婚后不和子女生活的,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无固定收入以及有特殊状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