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之后,催收电话接连不断,其中最令人害怕的,无非就是犯罪,报案,起诉等等诸如此类的字眼。而负债人在接催收电话过程中,不乏有人接到一些威胁要报案的电话。而且是催收要求负债人:XX时间之前不还钱,就要带负债人去公安局报案。
虽然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去公安局和报案不是每个负债人都够标准的。
首先,报案需要带犯罪嫌疑人到公安局吗?应该是受害人自己去公安局报案,然后警察出马,调查取证抓捕,这才是正常的逻辑。其次,谁该带犯罪嫌疑人去公安局?难道不是警察吗?或者传唤或者抓捕。催收人员带负债人去算怎么回事?最后,带负债人去公安局干什么?自首吗?自首恐怕不算犯罪。抓捕的话,催收也没权利。
所以,这种电话一般都是催收公司的催收员吓唬负债人的。信用卡逾期三个月以上,一般银行会将催收公司委托给第三方,也就是催收公司。三个月以内,一般是银行内部人员催收,是不会这么做的。而第三方就说不定了,毕竟每催上来一笔款项,都是有提成的,为了钱,什么胡话都敢说。
到公安局报案,一般是涉及刑事犯罪,也就是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三条都没什么问题,一看就是犯罪,主要是第四条很难界定,至少不是催收人员可以在电话当中判断出来的。大部分持卡人,逾期都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比如家人生病,失业,投资亏损等等。一般不会被认为是恶意透支。所以跟刑事犯罪就更不沾边了。
不过,既然是欠钱不还,那么持卡人是一种合同违约行为,银行按照正常流程,起诉持卡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并且将一部分人列入失信人名单。但这也是民事起诉,并且下了判决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