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情况大概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中有法律、行政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