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课堂¦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私自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不仅与夫妻双方的财产权利息息相关,也影响债权人利益和交易安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结合上述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规定,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所采取的原则基本上有:

1.夫妻共签原则
所谓共签原则,就是夫妻二人共同对外进行借款,并且在债权文书上进行共同签字,以此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就是夫妻共签共债原则。
2.夫妻一方追认原则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以夫妻共签共债作为首要原则。当一笔借款,只有夫妻一方的签字时,作为夫妻的另一方,如果对该笔借款进行事后追认的,就是事后追认原则,经过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借款,将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3.共同生活生产原则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所形成的债务,原则上应该是个人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笔借款用于夫妻二人的日常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时,该笔借款形成债务将是夫妻共同债务。
简单总结一下,以下债务基本上都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共同签字的情况下,无论借款金额多少,由此形成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签字,无论借款金额的大小,另外一方在借款形成事实之后予以追认的,该借款所形成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本期观点借钱给夫或妻一方,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要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共同债务,不一定要夫妻二人共同签名,只要借款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作为出借人,我们出于安全考虑,最好让夫妻二人一同在借条上签名。如确实不便一同签名,请在借条上写明借款用途,并与其配偶联系确认借款用途,保存好确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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