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被子救跳楼者被砸伤重庆刑事律师解析“跳楼砸死人”赔偿

“甲跳楼自杀,砸死路人乙”,这样的案例近年来频频发生,令人痛心并发人深省,重庆刑事律师解析其中所关涉的法律问题。
 
救跳楼女子被砸伤 街办:全力抢救,见义勇为行为已上报
6月4日,山东青岛。一男子在拉被子施救9楼跳楼女子时被砸中头部,目前在ICU抢救超24小时,跳楼女子已死亡。街道办称,已上报其见义勇为行为,现正全力对其抢救。
救人者宋某今年50岁,平时在事发地等活拉货。
伤者女儿介绍,目前父亲仍在抢救,头部大面积瘀血,胸腔、脊椎、肩膀都骨折了。母亲是清洁工,目前医疗费3.5万元系自行支付,死者弟媳曾来看望过。
 
网友:
@山野乃由子:哎跳楼的没救回来 结果救人的还晕迷 这个责任是谁负
@情感戏剧:一百多斤的人从七楼跳下来,重量加惯性,真不是几个人就可以接住的,千万别尝试
@啸哨:7楼扔个鸡蛋能不能砸出脑震荡?何况是7楼跳下去的一人!拿个被子就能接住?为热心市民点赞的同时,我还是觉得这样事情该交给专业人士。不知道救人者能不能抢救过来,抢救后续的费用谁会承担。这算不算见义勇为?
 
被跳楼者砸中,应该如何追偿?重庆刑事律师解析2011年的类似案例,以供参考。



典型案例解析:男子被“黑影”砸中 下半身瘫痪治疗费成大难题
2011年,陈先生午后来到了市区最繁华的水井沟,打算在春节前买一件衬衣和一双鞋子。
走到某路转角人行道时,一团黑影从天上掉下来,一下子砸到了他。陈先生当场就被砸晕了。几乎与此同时,有人拨打了110报警:“有人跳楼了。”
陈先生和坠楼的王某当即被送往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跳楼者王某经抢救无效身亡。
被砸者陈先生则保住了命,但经医院诊断,被砸成胸椎爆裂性骨折,极易导致下半身瘫痪,治疗费用将高达数万元。
据当地媒体报道,死者王某的母亲介绍称,王某生前曾多年吸毒,家中早已一贫如洗。
 
重庆刑事律师解析:死者没钱已免责 被砸者可寻求社会救助
对伤者陈先生来说,坠楼人王某的行为属于加害源。
按照法律规定,应由死者的个人财产对伤者进行赔偿,但在2011年的这起事故中,跳楼者王某没有留下遗产。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叫做责任落空,所以对王某来说责任将免除。
而跳楼者王某已27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母亲没有责任和义务帮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受害人,被砸者陈先生的权益如何才能得到保护呢?
可以寻求社会救助,通过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特殊困难补助或救助;如果陈先生购买了意外保险之类的话,保险公司应为其支付相关费用等。
 
重庆刑事律师表示,跳楼砸人与高空抛物砸伤人的案例不同。由于陈先生遭遇的不是高空抛物,该事故是轻生行为带来的伤害,不能简单地套用《侵权责任法》中有关高空坠物伤人的规定。
这起个案涉及到社会保障问题,两者之间共同点都在于保护受害人利益,只是在这起案例中,保护方式是通过社会救助形式。
 
也就是说:伤者陈先生被砸是天灾人祸,在不能索赔的情况下,应自己支付医药费,如果没有支付能力,可以请求民政部门救济,而民政部门也应给予救助。

以上案例的结果仅为参考,救跳楼女子被砸伤的案件情况,有待相关机关的有效处理。

延伸:赔偿金的适用
在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下,跳楼者除了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以外,还要对死者的家属做出一定的民事赔偿,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的赔偿问题,一般是刑事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解决,这个赔偿主要是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等等,以上方面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法院解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第三,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对于现实没有赔偿能力的,赔偿义务人可以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法院也会考虑适用此方式。
 
通过上文重庆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拉被子救跳楼者被砸伤 重庆刑事律师解析“跳楼砸死人”赔偿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都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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