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贷网的名片当属姚宏了,一个催收起家的王者。
姚宏简介
姚宏于1980年出生于杭州市淳安县汾口镇的农村,家境贫寒的他,在1996年16岁的时候考入了浙江商业学校(现在的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专业。
2000年,他和几位同学一起去上海做了沪漂,在那里开始售卖IP电话卡,20多岁的姚宏懂技术,负责拨号器的调试和装配。
2001年,依靠着IP电话卡销售业务,还承接了杭州地区电信欠费的催收工作。凭借着电信欠费催收业务的成熟,团队也对这个业务得心应手,后来他们又将催收业务拓展到了银行信用卡催收
2008年,姚宏对网贷业务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随后姚宏将目光放在了汽车抵押贷上,因为有实物抵押,业务更稳妥一些。此后微贷网逐渐站稳脚跟,到2014年获得了风投机构的青睐。
微贷网从2014年A轮融资到2018年公司上市前,一共有6轮融资,投资方包括盛大集团、汉鼎宇佑、浙商创投、嘉御基金、国盛金控等知名投资机构。
2018年11月15日,微贷网在美国纽交所挂牌上市,市值52亿人民币,1个月后微贷网创始人姚宏荣获“2018浙商社会责任大奖”,成为了浙商群体的代表人物。
今年6月微贷网被立案调查的事件传出。1年多前市值52亿元的微贷网,如今市值只剩937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62亿元),市值缩水约87%。
律师解读:非法吸收存款
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