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开庭,发现书记员几乎一直在打字,哪怕没人在发言。庭后签笔录时,就好奇地问了其一句Why?
书记员一撇嘴,说你们律师讲话都是有套路的,你们一开口,我就基本能猜出下一句了,先打上呗。
我问,有吗?
书记员没回答我这个问题,而是说了一串英文:
How are you?I'm fine. And you?I'm fine too.
这段熟悉的刻入喉咙舌尖与脑海的英文对话,让我不得不承认,我们讲话时确实是有套路存在的,知其一,就知其二。
本文尝试汇集几组律师开庭常用套话。
这是一篇蛮单调的文章,因为没有实质内容,只有一些套话。但我敢打赌,常开庭的人们一看到这些套话,就能自行脑补至少300字起,因为太熟悉,太套路了......
壹
清楚。
不申请。
无异议。
律师开庭前三句基本就是这3句话。单独看有点儿莫名其妙的,配上法官的问题就丝滑顺畅了。
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是否申请回避?
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哈哈,各位律师,有木有条件反射地感受到了开庭的气氛呢?
贰
法官:原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是否同起诉状?一致的话就不用宣读了。
原告律师:一致/or 基本一致,我方补充X点事实与理由......
法官:被告,答辩意见是否同答辩状?一致的话就不用宣读了。
被告律师:一致/or 基本一致,我方补充X点答辩意见......
法官:原告/被告,证据内容及证明目的是否同证据清单?一致的话就不用宣读了。
原告/被告律师:一致/or 基本一致,我方补充X点......
影视剧里的庭审场面都是针锋相对,刀光剑影,妙语连珠,火花四射的。
实际上,很多庭审就如上述对话一样枯燥乏味、没营养。
尤其是法官赶时间时。
如果当事人在场,律师基本选用的是前述套话 or后面那个版本。
叁
我方对对方该组证据的三性及证明目的均不予认可......
我方对对方该组证据的形式真实性认可,但不认可实质真实性.....
我方认为对方该组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
对方的该组证据恰恰证明我方观点......
对方提供伪造、虚假证据,应予严惩!
质证时,对对方证据发表意见的开场白一般就在上面几句中。
如果一方对对方证据的三性及证明目的全部认可,一般要么是技术性诉讼,需要取得一份法律文书;要么就是名为对手,实为队友,双方都准备携手送其他案件当事人去入坑,一般见于有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或第三人时。
肆
律师:这个问题,代理人不清楚,庭后核实。
法官:啥都不清楚,你来干吗?啥都要核实,你来开什么庭?
律师:不好意思,我刚接受委托/承办律师有事,我临时接替。
法官:现在就给当事人打电话,开免提。
律师:好的,好的,我这就打。(2分钟后)......
律师:不好意思,打不通/TA不接。
法官:算了算了,庭后3天内提交书面意见。
律师(幸好我告诉过当事人,开庭时我打电话过来千万不要接):好的,好的。
法官问到事实问题或一些细节时,若当事人不到庭,律师难免会不知道答案。此时,稳妥一些的做法是不要直接回答,庭后核实。
如果法官非要律师回答,那律师只能选对当事人比较有利的回答了。
伍
法官:对方的调解方案已经很有诚意了,你们这边什么意见?
律师:不好意思,我得和委托人沟通一下。
法官:特别授权都做不了主,叫什么特别授权啊?现在就给当事人打电话,开免提。
律师:好的,好的,我这就打。(2分钟后)......
律师:不好意思,打不通/TA不接。
法官:算了算了,庭后3天内提交调解方案。
律师(早知道我就不告诉当事人“开庭时我打电话过来千万不要接”):好的,好的。
即便是特别授权,调解时律师也最好让当事人表态,除非当事人给过书面的调解尺度。
陆
退一步讲......
再退一步讲......
最后退一步讲......
退一百步讲......
退一万步讲......
有些大爷大妈喜欢倒退着走路健身,但他们退着走时不一定讲话的。
一名秉承“托底思维”的诉讼律师,庭审发表辩论意见时,一般都会一退再退,退出太阳系,退出银河系,退成流浪地球的。
法官眨巴眨巴眼睛时,书记员晃动晃动手指时,一名“退着讲”的律师已经退出去好几公里了,讲了N句话了。
柒
法官:双方发表辩论意见,前面讲过的就不要重复了。
原告律师:同起诉状/同证据目录/同质证意见/同庭审记录。
被告律师:同答辩状/同证据目录/同质证意见/同庭审记录,但我补充X点......
原告律师(你怎么不讲武德?)......
法官:原告有无补充辩论意见?
原告律师:针对被告刚才的辩论意见,我简要补充2X点......
法官(看了4次手表后):好了,原告律师,不要讲了,这些前面都讲过了,有什么意见庭后提交代理词。
原告律师(欲言又止):好的。
被告律师(做小学生举手状):法官,我有4X点意见......
法官:庭后提交代理词。
被告律师(心有不甘):好吧。
嘿嘿,书记员挺开心的,不用记录喽。
捌
法官:双方最后陈述。
原告律师:请求支持我方诉请。
被告律师:请求驳回原告诉请/请求依法判决。
当被告承认部分诉请或者局面确实对被告全面不利时,被告律师才会说“请求依法判决”。
所以说,原告说的“依法判决”意思是“判如所请”,被告说的“依法判决”意思是“法官您看着判吧”。
好了,不写了,虽然还有很多律师开庭常用套话。
How are you?I'm fine. And you? I'm fine too.
大家还知道哪些师开庭常用套话呢?
欢迎补充。
来源:明律如是说
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作为重庆排名领先的综合性律所,我们深知开庭的重要性。在法庭上,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我们的律师团队不仅精通法律,更擅长运用开庭中的常用套话,以确保我们的客户在法律的天平上占据有利位置。我们理解,开庭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较量,更是智慧与经验的博弈。我们的律师在庭审中能够迅速反应,用精准的语言和策略性的退让,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利益。
如需需要法律帮助,欢迎随时联系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
留言
律师: 我方愿意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调解,但需与委托人进一步沟通。
法官:原告/被告,是否需要新的证据补充?
律师: 我方已经提交了所有相关证据,无需补充。
法官:原告/被告,对刚才的证人证言有何意见?
律师: 我方认为证人证言存在偏颇,请求法庭不予采信。
法官:原告/被告,对刚才的鉴定意见有何异议?
律师: 我方对鉴定意见持有异议,请求重新鉴定。
法官:原告/被告,是否需要申请证人出庭?
律师: 我方认为现有证据已足够,无需证人出庭。
法官:原告/被告,对刚才的证据有何补充说明?
律师: 我方认为该证据能够充分支持我方主张,请求法庭予以重视。
法官:原告/被告,对刚才的辩论有何补充?
律师: 我方认为对方辩论存在逻辑漏洞,请求法庭注意。
法官:原告/被告,是否接受对方的和解条件?
律师: 我方认为对方的和解条件不公平,请求法庭予以考虑。
法官:原告/被告,对本案的法律适用有何意见?
律师: 我方认为本案应适用XX法律,以保护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原告/被告,对本案的事实认定有何异议?
律师: 我方对事实认定持有异议,请求法庭重新审查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