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 利用医保虚开药品转卖牟利骗取医保基金,被以诈骗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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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11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包括冒用他人身份使用医保、虚开药品转卖、违规重复报销、医保定点机构虚假建床申领补贴、医保审核人员玩忽职守致巨大损失等涉医保犯罪行为。


参保人员利用医保虚开药品转卖牟利骗取医保基金——龙某图诈骗案

基本案情

龙某图于2019年2月申请了某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简称“门特”),并获得门特待遇后到定点医院开药获取医保药品。2020年7月18日至2021年4月3日,龙某图在明知超量开药的情况下,仍从三家医院不合理开药共计八次,转卖给蓝某某以牟利,骗取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共计人民币3万余元。此外,2021年1月23日,龙某图通过另一事项骗取蓝某某人民币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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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犯罪主观恶性较小,可对其适用缓刑。法院最终判决:以诈骗罪判处龙某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典型意义

参保人员不得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收返还现金、实物或其他非法利益。对于参保人员以牟利为目的,超量购买医保药品并转卖的行为,人民法院准确认定,依法惩处,有利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也为参保人员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待遇敲响了警钟。

来源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应严格按照医疗保障政策合理使用医保待遇,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底线。违规行为不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还将面临法律严惩,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每位参保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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