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例 - 2024最高法发布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12月2日发布5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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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应当依法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

——王某与李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逆行,与李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王某死亡和车辆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

  • 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 李某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 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李某驾驶的机动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王某近亲属诉至法院,请求李某、某保险公司承担死亡赔偿金等损失120万余元。

【裁判结果】

审理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一般而言,由于机动车行驶速度快、危险程度高,机动车一方在道路通行中应当负有较高注意义务。

本案中:

  • 王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逆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其对自身的损害存在较大过错,应当依法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 同时,考虑到事发时路况、视野良好,李某如充分注意,一定程度上也能够避免发生严重事故。李某疏于观察,存在过错。

最终判决:李某对超出交强险赔偿部分的损失承担40%的赔偿责任,该部分赔偿责任由某保险公司承担。

【典型意义】

非机动车驾驶人作为交通参与人,应当与机动车驾驶人同样遵守交通规则。

现实生活中,一些非机动车逆行、超速、闯红灯等违章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隐患。本案中,在非机动车一方具有较大过错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既合理地确定了双方责任,也警示了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共同构建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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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 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驾驶人,均需依法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对于事故中的责任划分争议,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依法维权,妥善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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