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件蹊跷的变更抚养关系案件摆在了和立方诉调对接团队案头,说它蹊跷,是因为在这个案件中,对于想和谁一起继续生活这件事,六年级小学生童童(化名)用自己稚嫩的语言写出了两份完全相反的“证明材料”,给法官出了个难题。
童童的亲生父母因感情不和,于十年前经法院调解离婚,两岁的童童由其母亲吕某抚养,其父亲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双方离婚后又都各自重新组建了家庭并孕育了各自的子女。童童的母亲吕某一边照顾童童年幼的弟弟,一边还要兼顾工作,紧张而又忙碌的生活让生母与继父之间经常发生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年幼的童童经常在担惊受怕中生活。终于,在二人又一次爆发激烈争吵后,童童独自跑出了家门,在小区门口的一家饭店里藏了一整夜,直到服务员早晨开门营业时,才发现蜷缩饭店角落里的童童。服务员立刻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派出所出警后联系童童的生父把童童接走了。不久之后,童童生父刘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将童童变更由自己抚养,童童的生母吕某每月支付4000元子女抚养费。
童童生父刘某在立案时提交了第一份由童童亲笔书写的申请书:“我不想和我妈一起生活了,他们长期打我,还用整天不让我吃饭的方式惩罚我。妈妈和后爸两个人经常吵架,动不动就因为一点小事冲我发火,我每天都生活在担惊受怕的家庭中,好像在这个家我是个多余的人,我甚至害怕看见他们,他们还经常在我面前说我亲生父亲的坏话,也很长时间不让我和亲生父亲见面了……请法院把我判给我生父,我想和他住在一起”。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童童的生母吕某却提交了也是由童童自己写的,但和第一份申请书表达意思截然相反的材料:“请法院不要把我判给我生父,我不想和我生父住一起。之前我写的申请书是我生父那边逼着我写的,不是我的真实想法。我母亲对我非常好,暑假我们还经常一起去北戴河姥姥家过暑假……所以我申请不要把我的抚养权给我生父,而是把我的抚养权判给我生母”。
面对两份都是由童童稚嫩的语言书写的,但是意思却又截然相反的“证明材料”,法院又当如何采信呢?
为查明真相,法官决定去问问童童的真实意思,听一下童童内心的真实想法。为避免法院调查给孩子正常学习生活带来不必要的困扰,法官决定选取一个最合适的地点和孩子单独聊一聊。在征得其母吕某同意后,法官助理张肖鹏和书记员贾剑南前往童童的校外兴趣班,在兴趣班的教室里见到了童童。
因为从来没有见过法官,这让童童显得有些紧张和不安。童童首先抛出一连串的问题:“我爸这个官司能赢吗?他不知道你们来找我吧?探望的案子也是他起诉的,他们俩一直这样,没办法……”
为了听到童童内心的真实想法,也为了让他尽快放松下来,看到教室桌子上有现成的棋盘,于是法官和童童对弈起来。童童在连赢两盘后,逐渐放松下来,也向法官敞开了心扉。
“其实爸妈对我都还可以,跟着我妈的时候也是我后爸送我去学校,我姥姥接我放学。我后爸还给我报了辅导班,但是他们俩常吵架我实在受不了,这次我就是因为他们打架才跑出来的。我爸那里情况也差不多,小妹妹还小,他们也顾不上我,我也不知道跟谁玩。今后我跟他们两个谁都可以,只要他们都不吵架就行,要是太麻烦的话我就还是跟我妈吧!”
最终,和立方审判团队结合童童自己的真实想法,以及之前童童父母离婚纠纷、探望权纠纷的相关判决,认为在变更抚养关系对童童的生活环境和成长教育条件无法产生显著改善时,保持现状和生活的安宁或许是对童童权利的最大保护。基于上述原因,判决驳回了童童父亲刘某的诉讼请求。经过充分的判后释法,刘某表示理解并服从法院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和立方诉调对接团队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充分考量未成年人的真实诉求与对未成年人情绪的安抚,充分听取未成年人及父母的合理诉求,力求每一件案件都能作出公正合法且有温度的裁判文书,尽最大努力去避免家庭矛盾的激化给少年儿童利益造成损害,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