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你所说的情况,你可请求赔偿的损失包括医药费、诊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和财产损失。医药费和诊疗费包括你从治疗起到治疗终结时的关于你所受损伤的所有医药费。营养费酌情给予。误工费以实际发生误工损失为准,需有三个月以上工资单(含当月)记录为证。交通费以受伤后因治疗需要的往返,并实际发生为准,需提供票据证明。财产损失即为你的电瓶车。法院起诉时须准备的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你本人的身份证与户口本,医院病历,治疗费和医药费收费发票,单位误工证明,工资证明,交通费票据,电瓶车购买发票或维修发票(上诉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准备两份,法院立案收一份)。对方(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起诉书一式三到四份(可自拟或找人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