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诉讼后又反悔了,能不能进行撤诉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之前,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可以撤回起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因为家庭琐事,妻子要和丈夫离婚而诉诸法庭。审理过程中,经过亲友的劝解,妻子也觉得自己起诉离婚确实有些冲动,自己和丈夫还是有很深的感情的。此时,假如妻子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法院会批准吗?
专家声明:
《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之前,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可以撤回起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一般而言,只要符合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就会裁定准予撤销:
1.提出撤销申请的人为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
2.提出撤销请求的理由是自愿的,而不是被迫的。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撤诉不应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规避法律。
4.在作出判决之前必须提出撤销申请。
法院在裁定准予撤诉后,即停止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结束。由原告撤回的离婚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
基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妻子的撤诉只要是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自愿提出的,人民法院会裁定准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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