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申请财产保护

  财产保护,简单地说就是通过合法的财产安排使人能够更加牢固地掌控财产,让外人无法触及;今后无论出了什么无法预见的变动本人及家人仍然可以生活无忧,仍然可以东山再起。这就是安全。那么离婚怎么申请财产保护,以下由承业律师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怎么申请财产保护

  当夫妻双方的感情逐渐破裂,一方开始考虑离婚时,婚内财产就存在被一方转移的可能性,而如果在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后仍不为所动,则会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即使后续通过诉讼可能会判决转移方返还财产,但还是有可能存在遇到执行不能等风险。因此,夫妻一方在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时,必须立即采取行动,减小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发现对方隐瞒、转移或者通过赠送等方式转移财产,严重侵害自身财产权益的,可以就这种情况请求财产保全。夫妻一方可以在提供担保后,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法院在收到保全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如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就会立即执行财产保全,以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保全对方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如因紧急情况未经起诉即申请保全的,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当然,还有一种办法是马上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同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这样也可以避免对方转移财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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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离婚后共有财产受到威胁有什么方法保护吗

  1、可以申请诉中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法律文书生效前或者生效后强制执行前,对方转移财产,从而增加当事人维权的难度与维权成本。但是,在申请保全过程之中需要交纳相关的保全费用,当事人应当结合自身诉请可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概率大与小,合理的确定是否采取保全或保全的范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夫妻一方申请对另一方的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采取保全措施后,可能造成的损失范围合理的确定保全费用。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以上就是承业律师小编为您整理编辑的关于离婚怎么申请财产保护的相关内容。夫妻一方发现对方隐瞒、转移或者通过赠送等方式转移财产,严重侵害自身财产权益的,可以就这种情况请求财产保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承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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