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通事故赔偿 法医司法鉴定委托书 律师事务所委托

  法医司法鉴定委托书

  

  委托人: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住所地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远洋大厦703室。

  代理人:交通事故栏目组,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鉴定人:胡☆,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武汉市☆区☆镇☆村☆湾☆号。

  

  委托事项

   1、对胡☆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2、对胡☆的后续治疗费数额进行鉴定;

  3、对胡☆的误工时间进行鉴定;

  4、对胡☆的护理时间及人数进行鉴定;

  5、对胡☆的残疾辅助器具费数额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被鉴定人胡☆于2009年☆月☆日晚因交通事故导致右手手臂及右腿腓骨严重受损。

  为协商赔偿的需要,现委托贵中心对被鉴定人胡☆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数额、误工时间、护理时间及人数、残疾辅助器具费数额,进行法医学司法鉴定。

  此致

  湖北☆☆☆☆司法鉴定中心

  

  委托鉴定人: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

  二〇〇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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