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肠道、直肠、肠系膜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其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一级:

  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

  二级:

  无。

  ——————————————————————————–

  三级:

  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

  四级:

  无。

  ——————————————————————————–

  五级:

  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

  六级:

  无。

  ——————————————————————————–

  七级:

  无。

  ——————————————————————————–

  八级:

  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

  九级:

  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盆部损伤致: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

  十级:

  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腹部损伤致:肠系膜损伤修补。

  盆部损伤致: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

  本文内容为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肠、肠道、直肠、肠系膜损伤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由承业律师事务所网交通事故栏目组整理、友情提供;未经书面许可,谢绝转载。

刑事辩护中心 侵权法律中心
婚姻家事中心
执行保全中心 财税法律中心 医事法律中心
诉讼服务中心 企业法律中心 更多立即咨询»
返回顶部